
随着时代的进步,网络直播已经成为现代化的一个潮流,很多人围绕着潮流不断的奋斗着、坚持着、思索着。
随着很多“内幕”的爆发,主播与观众之间的一些不正确关系也被披露出来,这使得主播受到了各种非议。
曾经就有一个女网红和男子去新疆旅游,酒店里发生关系,结果还造成了让人唏嘘的一幕。那么,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?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。
擦边主播,追求未来
李某是某个直播平台上的主播,年轻貌美、身材窈窕、说话温柔随和,在直播时甚至还会打一点擦边球。
很多人是她的追捧对象,一到开播时一大堆人在她的直播间疯狂的刷礼物换取回应。
当然李某也很清楚直播的真谛,经常采用各种方式吊着自己的粉丝,让观众对她非常的痴迷,从而能够稳定给她打钱获取高额收入。
除了各类高额收入外,李某也经常能够收到粉丝寄来的一些礼物,李某也在直播中主动表示感谢,收获粉丝的一致好评。
但这种直播终究不会是一个长久的工作,李某终究会年老体衰,需要做一份其他的工作赚钱,思虑再三决定通过自己的身体优势“傍大款”。
他选择的目标是自己的榜一大哥张某,虽然不知道他是从事什么职业,但却知晓收入颇丰。每一次进入直播间,都是“礼物开路”,打赏各类名贵礼物。
李某对此自然是各种感谢,同时也让她记住了张某,张某还曾给李某购买各种礼物寄到家中。
李某将张某所赠送的礼物拿到直播间中拆开,让所有人都看到礼物为何,并且在直播间中公开夸赞礼物不错,有的时候还会换上张某寄来的衣服给大家看。
一系列的行为让张某很是飘飘然,也让所有人非常的艳羡,就这样张某从李某的手中要到了微信号,两人成为微信好友。
作为主播李某非常擅长于与人沟通,很轻松就能够吊住张某的胃口,并且让他在聊天中逐渐产生了迷恋的心理。
在聊天的过程中,李某也得知了张某的长相,看见他高大威猛帅气且非常有料的身材,也有过心动的感觉,傍上这样一个大款无论如何都不算亏损。
在李某的主动配合下,两人开始的暧昧关系不断升温,很快就到了谈情说爱的地步,两人还没有见过家长,但是已经基本确定下来了关系。
共同游玩,横遭灾祸
某年的10月份,两人在微信中商量决定外出游玩,游玩的地址就定在了新疆地区。
二人对新疆地区早已是向往已久,便决定前往新疆享受一下,新疆游玩结束李某就带张某回家见自己的父母。
在旅游过程中,两人相伴在新疆大地上不断的徜徉着,一同欣赏当地的美好。
李某还会将自己和张某在路上拍的各种合照发到网上,让众人无比的艳羡。粉丝们都已经看出来,李某与榜一大哥张某走到了一起,虽然很心酸却只能是祝福两人百年好合。
只是,祝福刚发出去没过几天就让人大跌眼镜。某天晚上两人前往附近的一个小吃街享受美食,享受美食的过程中喝了酒,酒劲上头看向对方的目光就多了一点情意。
回到宾馆,张某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,而是进入了李某的房间。李某并没有拒绝,反而是主动通过言语、动作等方式勾引张某。
张某将她扑倒在床上,并且与之发生了性关系,只是两人之间的性关系正发生时,躺在张某身下的李某突然大声痛呼,扶着腰部大呼自己的腰部剧痛无比,甚至于无法动弹。
听见这话张某立刻停止了动作,并且给120打电话过来进行救援。
李某被送往医院进行一番检查,检查结果显示李某的腰部肌肉遭到重度挫伤,部分骨骼断裂。
听到这个消息吓了张某一跳,连忙询问医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,医生认为李某是由于经常服用减肥类药物,导致骨骼的钙质流失非常严重,并且由于长期得不到锻炼,使得腰部骨骼非常的脆弱。
张某本身是一个经过各种健身锻炼的男性,其力量远大于李某的承受能力,两人在发生性关系时,因用力过大导致李某的腰部受到了伤害导致骨折。
张某认为是自己害的李某如此,他有些不敢面对,丢下了几万块钱匆匆离去了,但事情并没有结束。
泡沫关系,撕破脸皮
张某不知道的是,李某的治疗非常的麻烦,后续进行了多个疗程的治疗,甚至还开刀手术进行骨骼矫正,养了好几个月才养好。
治病的过程中,李某前前后后足足花了数十万,张某的数万根本不起任何作用。
养好病的李某对张某非常的愤慨,没有想到自己的准男朋友居然在关键时刻扔下她逃跑了,而且就扔下了几万块钱,剩下的医药费全部是她自己拿的。
除此之外,因为腰伤动刀李某已经不可能久坐进行直播活动,更不能够通过跳舞博取粉丝们的喜爱,这对于她的事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。
一怒之下李某向法院正式起诉张某对自己进行了强奸,并且因为强奸导致自己的腰部受损非常严重,要求张某赔偿50万人民币。
经过法院调查审理认定,李某控告张某的强奸案并不成立,因为后者不存在强奸行为。发生性关系时,李某本身没有失去反抗能力,张某主观上也并不存在强奸的故意。
因此,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并不是强奸行为,李某上诉强奸罪失败。
李某不服决定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张某对自己的医药费进行了赔偿。经过法院方面的调解,张某同意赔偿李某的全部医药费,并且承担10万元的赔款。
张某与李某这一对鸳鸯,仅仅因为一次性行为劳燕分飞,两人之间的故事实在有些荒唐。
回过头来想一想,可以发现双方的感情是并不牢靠的,以网络直播而缔结的缘分,终究会因为网络直播而结束。
两人之间本就没有感情基础,都是互相利用,那么哪来的互相负责呢。当然,这其中也让人感到疑惑,为何法院会那样判罚呢?
法律分析:强奸罪与侵权责任
首先,咱们来看看什么是强奸罪,它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
一般而言,强奸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两个条件,其一就是违背妇女的意志,其二就是存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性的手段。
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【强奸罪】的规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其中之一为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由此观之,一旦张某触犯了该罪行,那么必然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,李某的重伤很有可能会让他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然而,回看本案发展的过程,张某很明显不构成此罪。其一张某与李某的性行为属于自愿发生的关系,李某有着傍大款的心理,对于来自张某的性行为并没有拒绝,所以不存在违背妇女意愿。
其二张某虽然将李某的腰弄伤了,但却是因为自己身体强壮、用力过猛,而非采用暴力手段与李某发生性行为,用力过猛与暴力手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基于此法院也支持李某强奸罪的诉求。
当然,李某的腰受伤张某也不是一点责任没有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:
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,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,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,依照其规定。
简单来说,李某的腰受伤并损失了近50万元,与张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,即使他并没有伤害李某的意愿,但这种伤害行为毕竟发生了,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,基于此法院判决10万元医药费合情合理、合法合规。
对于此事,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?
参考文献:《刑法》、《民法典》
